住宅建筑裝飾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抹灰工程進行時,首先檢查腳手架及跳板設施是否牢固,出現腐朽現象及探頭跳應立即停止作業,待修復后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2、腳手架上不允許人數集中,以防止超載發生事故。
3、外墻與內墻腳手架下不得安排別的工序進行作業。
4、空中作業人員應將工具放在安全下落位置,以免掉下傷人。
5、進行墻面突出部位抹灰用的挑出腳手架必須設置護欄。
6、無論進行何種作業,一律禁止在搭設區游跳板。
7、操作者禁止觸動一切電線不允許將衣服和工具掛在電線上,移動電線時,需改動位置時,必須由專業電工拆移。
8、作用電器和機具操作時,應檢查是否安全,凡發現漏電現象應立退職停止作業,修理后方可繼續使用。
9、參加抹灰、噴涂等其它帶電操作人員,應按規定戴好勞保用品。
篇2:裝飾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書
裝飾公司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書
甲方 (發包方):重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工程(合同號: )的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第二條 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條件進行嚴格審查。
第三條 乙方必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供甲方審查: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兩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其人員配備;
7、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在分包工程開工前,應向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工程開工前,應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并監督、審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環境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監督乙方定期組織員工體檢。對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殘者,未成年者有權清退。
4、安監部門有權要求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
5、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等的施工項目,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6、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專(兼)職安全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有兼職安全員)。提供給甲方的資料和證件應與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相符,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變更。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甲方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與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甲方匯報工作。
3、按照業主、監理和甲方的要求,編制適合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4、新進場員工必須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門、安監部門等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領取工作卡后方可進場作業。
5、進場前組織員工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合格證明報甲方備案,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6、工程開工前,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
主要內容: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主要危險、危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安全防護要求等。
7、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確保施工安全。
8、從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9、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完善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0、參加甲方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完善班組建設,做好每天站班會的"三交"、"三
查"("交任務、交技術、交安全";"查衣著、查精神狀態、查安全防護用品" )和每周的班組安全活動。
11、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經甲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對本作業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負責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整改。
13、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報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預留乙方施工管理費的30%或承包合同價款的5%(或2-5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工程結束后由甲方安監部門在工程結算單簽字,扣除經濟處罰后返還乙方。
第七條 甲方安監部門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文明施工及習慣性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
違章處罰按照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八條 凡由乙方責任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設施)損壞事故,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100%;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50%。
第九條 對不服從甲方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多發的承包單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所簽訂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終止施工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違反本協議也應承擔相應的處罰。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存在爭議及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經協商,仍未達成一致;可由有關部門協調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作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有效期與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項目部、公司工程部、檔案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或項目負責人簽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篇3:改造裝飾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改造裝飾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協議雙方
建設(監理)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20**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并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并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干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后,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并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與飯店現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后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斗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長城飯店保衛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準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后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
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后方可進場規范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并沒收設備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并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后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單位(簽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