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技術負責人協助和配合項目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二責任者。
2)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時,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3)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業務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和考核指標,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在施工現場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存在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對上級或地方檢查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解決。
5)認真做好內部專業隊和外包隊人員上崗教育,以提高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自身保護能力。
6)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發生因傷亡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篇2: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1.在廠長的領導下,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篇3:小區變電所值班負責人安全職責
小區變電所值班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對本值人員正確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負責。
二、隨時掌握設備運行工況,對設備缺陷的核實結果負責。
三、對本值重大及以上設備缺陷所制定的控制措施的正確性負責。
四、結合班前會內容,負責組織做好有針對性的危險點分析,對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的及時性和正確性負責。
五、對本值電氣操作指令及操作票的正確性負責,對電氣操作人員安排的合理性負責。
六、對所接收工作票所列內容的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安排工作許可人的合理性負責。
七、對交接班內容的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八、對設備運行維護工作安排的及時性、合理性負責。
九、對本值安全活動制定的整改措施的正確性負責,對完成整改措施的及時性和質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