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范本5
一、生產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專庫存量,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產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等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七、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并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品乘坐公共汽車。
篇2: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藥品由專人負責,藥品按規定擺放整齊,每個藥品柜有標簽,標明藥品名稱及數量。
二、藥品領用須經負責人同意,填寫領用單。一般情況下只允許實驗教師領取,其他人員領用需經教務處批準方可填單領用。
三、每年藥品購買由藥品負責人報計劃,教務處審批,總務處購買,再由藥品負責人驗收入庫。
四、藥品管理每年盤點一次,購進藥品與耗用明確,報教務處備案。
五、藥品室需設立危毒藥品專柜,須上兩把鎖,由兩位實驗教師分別管理其中一把鑰匙。取用藥品,需兩位老師同時在場。
篇3:實驗中學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管理制度
實驗中學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嚴禁生產、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二、學校建立危險品倉庫,專門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并設專人進行管理,危險品倉庫的建立地點要遠離教學、生活區200米。
三、因教學、科研、生產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保管、領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須經過消防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學校消防管理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所屬單位使用危險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