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毒物質防護管理規定(二)
1、本文所說有毒物質是指《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表1中所列的各種物質,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142號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護管理規定》執行)。
2、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有毒物質的過程中,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執行。
3、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有毒物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質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丟失等。
5、存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應進行崗前體檢,接受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長期在崗的,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離崗或調離崗位的,也應組織離崗體檢。
6、生產、經營、儲存有毒物質的設施建設時,應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應經相應的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職業衛生審查。
7、不得將有毒物質轉移給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質。
8、存在有毒物質的場所應與其他場所分開或有效隔離,防護距離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中文警示說明和黃色區域警戒線。
9、需要進入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時,應配戴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10、每年進行一次有毒物質危害控制效果檢測評價,并在取樣點附近將監測、檢測結果向職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徹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質場所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13、應建立有毒物質防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有毒物質崗位基本情況;
?。?)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監測結果及評價;
?。?)接觸有毒物質職工的定期健康體檢結果;
?。?)控制有毒物質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篇2:企業有毒物質防護管理規定(2)
企業有毒物質防護管理規定(二)
1、本文所說有毒物質是指《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表1中所列的各種物質,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142號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護管理規定》執行)。
2、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有毒物質的過程中,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執行。
3、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有毒物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質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丟失等。
5、存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應進行崗前體檢,接受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長期在崗的,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離崗或調離崗位的,也應組織離崗體檢。
6、生產、經營、儲存有毒物質的設施建設時,應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應經相應的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職業衛生審查。
7、不得將有毒物質轉移給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質。
8、存在有毒物質的場所應與其他場所分開或有效隔離,防護距離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中文警示說明和黃色區域警戒線。
9、需要進入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時,應配戴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10、每年進行一次有毒物質危害控制效果檢測評價,并在取樣點附近將監測、檢測結果向職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徹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質場所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13、應建立有毒物質防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有毒物質崗位基本情況;
?。?)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監測結果及評價;
?。?)接觸有毒物質職工的定期健康體檢結果;
?。?)控制有毒物質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篇3:學院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
XX中醫藥大學**學院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
本指南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隔離病區及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及參與病例和感染者轉運、環境清潔消毒等專業人員。
一、個人防護裝備及使用
接觸或可能接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污染物(血液、體液、分泌物、嘔吐物和排泄物等)及其污染的物品或環境表面的所有人員均應使用個人防護裝備,具體包括:
(一)手套。
進入污染區域或進行診療操作時,根據工作內容,佩戴一次性使用橡膠或丁腈手套,在接觸不同患者或手套破損時及時消毒,更換手套并進行手衛生。
(二)醫用防護口罩。
進入污染區域操作時,應佩戴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每次佩戴前應做佩戴氣密性檢查,穿戴多個防護用品時,務必確保醫用防護口罩最后摘除。
(三)防護面屏或護目鏡。
進入污染區域或進行診療操作,眼睛、眼結膜及面部有被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氣溶膠等污染的風險時,應佩戴防護面屏或護目鏡,重復使用的護目鏡每次使用后,及時進行消毒干燥,備用。
(四)防護服。
進入污染區域或進行診療操作時,應更換個人衣物并穿工作服(外科刷手服或一次性衣物等),外加防護服。
二、手衛生
參與現場工作的所有人員均應加強手衛生措施,可選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劑或醇類復配速干手消毒劑,或直接用 75%乙醇進行擦拭消毒;醇類過敏者,可選擇季銨鹽類等有效的非醇類手消毒劑;特殊條件下,也可使用 3%過氧化氫消毒劑、0.5%碘伏或 0.05%含氯消毒劑等擦拭或浸泡雙手,并適當延長消毒作用時間。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在日常工作中應嚴格采取手衛生措施,尤其是戴手套和穿個人防護裝備前,對患者進行無菌操作前,有可能接觸患者血液、體液及其污染物品或污染環境表面之后,脫去個人防護裝備過程中,需特別注意執行手衛生措施。
三、特定人群個人防護
(一)流行病學調查人員。
對密切接觸者調查時,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醫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與被調查對象保持 1 米以上距離。
對疑似、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調查時,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KN95/N95 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二)隔離病區及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
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三)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轉運人員。
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四)環境清潔消毒人員。
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長袖加厚橡膠手套、防護服、KN95/N95 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防護面屏、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防水圍裙或防水隔離衣,使用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時,根據消毒劑種類選配塵毒組合的濾毒盒或濾毒罐,做好消毒劑等化學品的防護。
四、防護裝備脫卸的注意事項
(一)脫卸時盡量少接觸污染面。
(二)脫下的防護眼罩、長筒膠鞋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應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內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應放入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中作為醫療廢物集中處置。
(三)脫卸防護裝備的每一步均應進行手消毒,所有防護裝備全部脫完后再次洗手、手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