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業廠區改造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編制依據
1、編制說明
本預案編制依據工程概況、總平面圖布置及說明、施工準備和布置、人員及機械配置、主要項目工程施工程序和方案措施、施工進度計劃、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等自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組織管理措施。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消防安全負責人:***
2.1.2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2.1.3從業人員構成(53人):***
A、滅火救援組(21)
組長:***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火場滅火、人員及物資的救援工作。
B、設備維護組(4)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水、電、監控系統、消防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火場現場設備操作等。
C、疏散演練組(12)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火場被困人員疏散、警戒、救護工作。
D、檢查巡查組(8)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各項檢查工作以及協助疏散組檢查火場被困人員有無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傳培訓組(7)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防火安全教育培訓、火場組織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防止殘火復燃,為調查火災原因提供情況等工作。
2.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崗人員擔任。
2.2.1任務:根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2.2.2啟動滅火設施進行撲救;
2.2.3通知有關領導前往火場進行組織指揮;
2.2.4通知其他人員帶來滅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災現場請領任務;
2.2.5向著起火點和其他范圍發布疏散命令;
2.2.6通知場內值班電工及時切斷相關電源;
2.2.7向社會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協助和支援。
2.3廠內值班人員應確保24小時開通手機,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3、事故易發部位環節預防監控措施
3.1工程施工現場事故易發部位和環節(危險源)
3.1.1支架支模坍塌安全事故
3.1.2施工用電安全事故
3.1.3土方開挖安全事故
3.1.4施工機具操作安全事故
3.1.5拆除結構物安全事故
4、防施工用電事故
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和符合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執行外并應遵守下列要求:
4.1高層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旋
4.2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線路、設備安裝.、維護必須由持證電工負責,并要定期檢查,建立安全技檔案。
4.3施工現場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由專用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的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按要求作保護按零或做保護接地,但不得—部分發備作保護按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潮濕或條件較差的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采用保護接零。
4.4各種電氣設備應裝專用開關利插銷,插銷上應具備專用的保護接零(接地)觸頭。嚴禁將導電觸頭誤按作按地觸頭使用。
4.5架空供電線路必須用絕緣導線,以絕緣子支承的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或沿墻架設。電桿的板線(拉線)必須裝沒扯力絕緣子。嚴禁供電線路設在樹上、腳手架上。
4.6施工現場架空線路應裝設莊起重臂回轉半徑以外,如達不到此要求時,必須搭設防護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
4.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和霉爛電線?!幸苿邮接秒娫O備的電源線(電纜)全長不得有駁口,外絕緣層應無機械損傷。了
4.8外電架空線路與施工中的建筑物或臨時設施的水平安全距離,至少應保持最小安生操作水平距離。如實際情況保持上-述安全距離有困難時,則應采取技術措施防護,并征得有關電業部門的同意,方可施工。
4.9在輸電線路的上空,應盡量避免有纜風繩等設備交叉通過,如果確要通過時,應采取措施,例如搭施擋架等以作保護,但必須取得有關電業部門對防護措施的同意和鑒定后,才能操作。
4.10在雷區施工的工程,在雨季施工前必須安裝防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Q。
4.11人工挖孔樁工程,施工中井孔必須在井口裝設配電箱,以控制樁孔內的用電設備。使用潛水泵、軟軸水泵在接通電源前,井下作業人員必須返回地面,嚴禁邊抽水邊作業。若地下水過大,不能達到上述要求者,必須另行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能作業。,
4.12開關箱必須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
漏電開關’’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開關箱內禁止存放什物,門應加鎖及應有防雨、防潮措施。
4.13拆除施工現場線路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14拉閘停電進行電氣檢修作業時,必須在配電箱門掛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必要時設專人看守。
5、基坑開挖后應及時修筑基礎,不得長期暴露?;A施工完畢,應抓緊基坑的回填工作?;靥罨訒r,必須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雜物,在相對的兩側或四周同時均勻進行,并且分層夯實。
6、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
7、用挖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等。
8、防起重吊裝事故
1)、起重機的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發給的.該工種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能獨立操作和擔任指揮工作。
2)、起重機的內燃機、電動機利液壓裝置部分,應按該部分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3)、各種起重機應裝沒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需要安設卷揚機限制器、荷載控制器、聯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4)、起重機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
5)、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編制吊裝起重方案,由上級技術、安全主管部門、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批后方可實施。;
6)、操作人員在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號示意。
7)、作業時,指揮人員應與司機密切配合。司機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和錯誤時,司機可拒絕執行或暫停操作。
8)、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司機在止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用確有效聯系方法進行指揮。
9)、遇惡劣大氣時,應停止起重機露大作業o·
10)、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11)、起重機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非載人起重機載運人員。
12)、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制動器剎門,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13)、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護下,方可起吊。
14)、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9、防結構物拆除事故
9.1拆除工程在開工前,要針對該拆除工程特點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9.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監督下進行。工程負責人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規程向參加拆除的工作人員進行詳細的交底和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
9.3拆除工程施前,應檢查周圍危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9.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9.5拆除區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逗留。
9.6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9.7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線路。
10、現場事故應急預案
10.1支架支模坍塌事故的技術原因主要有:支架設計標高較大,支撐豎向高度較大,水平間距明顯過大,沒有設置連續的豎向利水平剪刀撐,導致支撐系統粘體性極差,即沒有形成可靠的空間受力結構;在計入施工中泵送砼直接對模板支撐的沖擊力時,支撐立桿受力大大超過設計強度值和屈服強度值;在我國鋼管模板支撐架是施工中常用的支模方式,但缺少相對應的設計計算標準,使現有的設計計算存在著不確定、不安全的因素。由于支架坍塌,造成作業人員摔傷或覆埋,并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主要是機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顱腦損傷所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衰竭
10.2高空作業墜落安全事故
公司從事結構物施工,2m以上的高空作業較多,作業人員高空墜落的主要原因有:作業人員作業時受外力撞擊;作業人員行走時踏空;作業人員滑摔;作業人員身體狀況不佳;酒后作業;在惡劣條件下作業;作業時無防護措施、腳手架坍塌等。
10.3施工用電安全事故
施工用電引起的安全事故有:作業人員觸電;電氣火災;電器故障。造成施工用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電器設備的質量問題;電氣安裝不規范;用電人員違規操作;電氣防火、防護措施不到位;用電安釜組織措施不力;用電設計不合理等。觸電可造成作業人員人生傷害。
11、現場正指揮的職能和職責
11.1現場營救
11.1.1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11.1.2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11.1.3所有成員均要接受救護培訓;
11.2物資搶救
11.2.1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11.2.2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11.3消防滅火
11.3.1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11.3.2協助消防部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11.4保衛疏導
11.4.1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圍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11.4.2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偉;
11.5后勤供應
11.5.1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11.5.2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利安全防護;
11.5.3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11.5.4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后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12、應急預案的維護和修訂
12.1把在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12.2在現場危險設施和危險物發生變化時及時修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3把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情況及時通知所有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人員。
13、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13.1公司的安委會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電話:***7。
13.2緊急聯絡與通訊,包括發生事故需要外部救援時,應撥打119報警和醫療救護120同時按預案規定的通訊方法向有關部門聯絡。
篇2:學校新建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小組職責
學校新建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小組職責
1、工程項目由項目學校負責工程技術,落實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為學校校長。建立項目質量責任人制度,項目質量責任人由該項目施工現場項目學校校長,全面負責施工質量,保證工程保質按時完成。
2、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勤下工地,除特殊情況外,應每天巡視施工現場,打樁實行全過程值班制?;A、樁、梁等關鍵部位施工前應會同質監部門預先驗收,施工時必須到場監控,如遇特殊情況,要求請假的委托本學校人員進行管理,但離開工地時,須等另外人員到場并辦好交接手續方可離開。關鍵部位的施工一定要告知施工隊,須等管理人員到場方可施工,否則有權責令其返工。
3、施工現場管理員負責指導督促施工隊按施工圖規范施工。認真執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要對原材料及每道工序進行檢查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更換原料或返工。非現場管理人員發現施工中的問題,應通過現場管理人員通知施工隊予以糾正(涉及到安全的問題除外),避免多頭指揮。
4、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對施工過程中的有關數據做好記錄,負責對實際發生事件進行如實簽證,但不能確定價格,其中隱蔽工程簽證,須由監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員和項目負責人員會簽,最后由分管局長審閱簽字。需簽定價格的須由教育局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造價。否則價格簽證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5、施工現場管理員應預先對圖紙會審、中間結構驗收、竣工驗收等安排向項目負責人提出建議,由分管局長負責進行安排。施工現場管理員應每月對工程進展、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困難,以及對今后施工中的建議等有關情況進行書面匯報。
6、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應尊重現場管理員的意見,對合理的意見應予以采納。
7、涉及到圖紙確需更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向項目負責人報告,由項目負責人聯系原設計部門設計人出具變更聯系單。如改變設計而需增加工程造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應向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核算工程造價增額。否則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8、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以工作為重,明確責任,履行職責,敢抓敢管,避免推諉、扯皮,并做到客觀公正和廉潔自律。如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質量、安全等問題的應追究其相應責任。
文章篇3: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3)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三)
為規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建設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代表召集相關各方討論變更方案,并管理變更工程的實施,建立工程變更手續,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有關單位并存檔。
2、監理單位負責初審設計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意見,監理工程師在合同授權范圍內綜合處理工程變更事務,負責接納、初審工程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評審、造價評審、綜合評審意見,會同工程管理部門召集相關各方處理工程變更手續,隨時供相關單位查閱,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至有關單位存檔。
3、合同預算管理部門負責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預算,同時對變更負責審核。
4、工程部擁有對工程變更的最終審批權,對工程變更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對工程費用實行動態管理。工程管理部門是公司現場管理的代表,負責對一般變更實行審批,重大變更由工程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F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辦公室、財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三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和機械臺班,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 甲方、監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范表格) 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單體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
七.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行,由工程部負責統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