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電管理制度(五)
為確保公司的生產、生活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加強廠區的用電管理及用電安全,力求實現管理規范化、使用科學化,根據《全國供電規則》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負責全廠用電管理工作;制造工程部內部實行主管工程師責任制。
2、配電室應切實做好全廠的供電工作,保證供電的安全性、可靠性。
3、配電室應嚴格執行用電部門停(送)電申請手續,不得擅自停(送)電。各部門因故需停(送)電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部門,說明停電的原因、時間及影響的范圍,并報制造工程部,做好通報協調工作,并掛好警示牌。
4、因事故停電,配電室值班人員應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說明原因和處理情況,并及時向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匯報。
5、根據上級供用電管理部門下發的文件及停(送)電通知進行的停(送)電,應有書面記錄,并應及時向本部及相關領導匯報。
6、各部門需新增用電設施時,應提前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填寫電力增容申請表,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根據實際電力負荷審定施工方案,并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7、因生產和施工需要搭接臨時線路,需提前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經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審定并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申請表審定的施工方案實施;如需延期,應按以上程序重新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凡從事電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8、節約用電,安全用電。各部門應嚴格控制非生產用電,嚴禁使用電爐燒水、做飯及采暖等,應做到人走燈熄,嚴禁出現長明燈現象。
9、保持用電儀表的準確完好,出現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電氣儀表和計量設備的檢修、拆裝由制造工程部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擅自拆裝。已經投入使用的儀表和計量裝置,各部門均有責任予以積極保護,防止人為損壞。
10、長期用電設備,應嚴格按安全規范選用線材和元器件。
11、電氣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加強職業道德修養,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恪盡職守,嚴格管理。
1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制度解釋權歸制造工程部。
篇2:安管部動用明火/電熱器具/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安管部動用明火/電熱器具/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在小區重點防火區域,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需向大廈物業管理處申請,在得到管理處批準并取到動火證后,才能在該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
1.動火部門負責動火作業時的安全措施,包括作業前清除可燃物,作業后檢查有無燃燒隱患。
2.動火作業者必須持有《上海市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并需嚴格執行“十不準”的有關規定。
3.動火部門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方位進行動火作業。
4.動火申請當日有效。應當日作業當日申請,隔天動火必須重新申請。
5.動火部門必須委派動火現場監護人,由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全面消防安全檢查,以及配備專用的滅火器材。
6.安保部應及時派員到場驗看動火證及特種作業證,檢查動火現場的安措施。動火作業者必須接受安保部的檢查。
7.正在使用的電加熱器必須安設災不燃燒不導熱的基座上,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8.電加熱設備在使用時必須安設災不燃燒不導熱的基座上,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9.電加熱設備的導線絕緣損壞或無插頭,電路中未安裝熔斷器時,均不得使用。
10.導線的安全載流量必須滿足電加熱設備的容量要求。
11.易燃易爆的物料,嚴禁用電熱方式烘干。
12.嚴格控制臨時線路負載量,熔斷裝置應按額定容量安裝,不得隨意加大。
13.導線連接處應接合牢固,防止接觸電阻過大,臨時線路架空必須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14.維修技術員應嚴格執行消防責任制度,按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操作。
篇3:某學校用電安全制度
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學校校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由學校水電工按國家有關標準統一安裝,任何個人不得私拉亂接線路,電器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4、 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5、 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拆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操作“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6、 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