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閑會館稱鍋爐房管理其他制度
(一)勞動紀律
1、違犯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視違紀情節予以10-5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損壞甲方財產,無視跑、冒、滴、漏現象發生,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班長管理,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4、供暖效果達不到要求,一經證實每次處以該區域班長及值班人員每人2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按嚴重失職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違犯公司制訂的時間表,延時或超時供暖、供水者,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6、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無故自行停止供暖、供水,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2、不按時交接班,交接班遲到者,視情節處以5-10元罰款。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無故曠工,除扣發其日工資外,處以50元罰款;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按違約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應提前向班長請假,由班長負責安排替換班,值班不到崗而又不請假者,按曠工論處。
5、除公司招聘的人員外,不得由他人替換班,否則,按曠工論處。
篇2:醫院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鍋爐房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鍋爐房。外來及參觀人員必須先同主管科室領導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鍋爐房。
二、操作人員在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做與鍋爐運行無關的事情。
三、鍋爐房的一切安全設施,非操作人員嚴禁亂拉亂用,對不安全的設施應及時報主管科室處理。
四、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對鍋爐運行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主管科室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對違章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值班司爐換班吃飯,嚴禁班前、班后飲酒,值班室嚴禁閑雜人員滯留、閑聊。
六、對違反以上制度者視情節輕重,按院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篇3:醫院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
醫院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
一、蒸汽鍋爐與熱水鍋爐都必須有水處理措施。運行鍋爐的給水、爐水必須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二、水處理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水質化驗員,必須每2小時化驗一次鍋爐給水。
四、原水的硬度、堿度、PH值每月最少測定一次,有條件的單位應做全分析。
五、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水,水質硬度,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在交換劑接近失效時,應增加化驗次數。
六、爐水的堿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同時應定期對爐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對堿度進行校驗。
七、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制定并督促司爐人員執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調整水處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質標準,水處理措施達不到水質標準時,應及時報告鍋爐房主管人員,加以解決。
九、水質處理人員要認真負責的做好化驗記錄,不許弄虛作假、抄襲、涂改化驗記錄。
十、水質化驗人員必須愛惜一切化驗設備,嚴禁非操作人員亂動,缺少的化驗設備、化學藥劑要及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