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責任制度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企業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2 貫徹實施國家施工驗收規范、規程、行業標準;
3 組織項目技術、質量等與質量有關的職能人員做好技術、質量管理工作,承擔項目的技術領導責任;
4 主持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5 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圖紙,組織圖紙會審并做好圖紙會審記錄;
6 負責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季節施工措施,并負責貫徹實施;
7 對工程技術資料的生成、匯集、積累、整理、報送全面負責;
8 負責項目分部工程技術交底;
9 辦理設計變更或洽商;
10 組織技術復核;
11 參加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
12 參加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評定;
13 審核材料計劃;
14 負責"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和成果總結。
篇2: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責任制度
項目總工程師的質量責任制度
1、對本項目施工的工程質量承擔第一技術責任。
2、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本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技術質量交底,協助項目經理抓好全面質量管理。
4、負責加強對外包隊伍的技術質量管理。
5、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嚴格按國家規范、設計圖紙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6、負責一般質量問題的調查處理并報公司批準。
7、參加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
8、負責本項目人員的質量意識教育和技術、標準、規范的培訓工作。
9、負責組織質量分析會,并督促會議所提質量問題的落實。
篇3:綠化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責任制
綠化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責任制:
1 總工程師在總經理領導下,對下屬各部的工程質量,技術工作,進行具體組織,指導、實施,向總經理負責;
2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設計、施工方案、施工工序等措施;
3 完善各項技術質量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項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制度,落實現場檢查驗收評定制;
4 負責對技術、質量資料的搜集整理、審核存檔;
5 組織對各工種專業的技術培訓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范的教育;
6 深入施工現場處理有關技術質量問題,對重大質量事故擬定返修加固方案、措施;
7 參加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和樣板工程的鑒定工作;
8 負責本公司對上級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系和業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