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副經理(安裝)質量職責權限
1.參與制定、貫徹項目管理方針目標,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
2.全面負責本項目安裝工程施工的協調管理工作。
3.主持編制安裝工程總計劃并審核分包單位安裝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確保工程建設均衡施工。
4.確保項目的安裝工程施工按質量體系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進行。
5.協助經理參與安裝合同洽談與管理,監督、協調其履約行為。
6.協調和解決各分包單位在安裝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的進度、質量。
7.監督和指導各分包單位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及標化管理的有關規定。
8.負責施工平面圖的管理、協調及各分包商的場地使用和場容場貌。
9.負責對外加工、外協作單位的生產過程質量延伸管理,發現不合格產品實施質量否決權,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
10.審核分包單位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順序,保證項目施工均衡進行。
11.確保方針、目標的實現。
篇2:工程部副經理職責職責工作權限
1.工程部副經理職責
1)全面負責與工程有關報批報建、驗收工作以及開工準備工作;
2)全面負責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分包施工單位的考察工作;
3)全面負責施工管理協調工作;
4)全面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工作計劃并監控其實施;
5)全面負責工程質量工作;
6)全面負責設計變更的現場控制及現場簽證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負責組織各專業工程師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場容場貌等方面的考核。
8)全面負責工程部專業人員工作指導和培訓及考核工作;
9)全面負責工程經驗總結和項目后評估工作。
2.工程部副經理工作權限
1)對總價在5萬元以下零星工程合同、總價在2萬元以下零星材料采購合同的審核權;
2)在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的基礎上,有選擇專業工程師聘用權、員工辭退權;
3)有獎金分配建議權,以及按部門管理制度對員工的獎懲權;
4)有員工升職、加薪建議權。
篇3: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權限(2)
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二)
1.根據項目安全保證計劃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參與交底,同時經常監督檢查;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協調安全保證體系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定期組織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學習,杜絕違章指揮現象;
3.負責安全物資采購計劃的審核及批準,指導、監督材料、設備部的采購工作,確保從合格供應商處進行采購,保證所購置安全物資符合安全使用的標準要求;
4.組織現場有關人員依據合同內容向分包方進行施工交底;安排專人對分包方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全程監控。對各分包單位制定例會制度,建立會議紀要。做好各項記錄和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
5.組織對安全設施、機械設備的驗收。理順和協調總包與分包、工種與工種間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關系;從技術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使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6.經常組織參與對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對施工安全狀況進行持續的整改和完善。將檢查驗證的狀態進行記錄和標識,防止安全設施、設備的非預期使用留下事故隱患;
7.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及時組織整改,落實糾正和預防措施,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其進行復查驗證;當確定險情排除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復施工;
8.組織對全體職工安全知識和遵章守紀的教育,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好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檢查、控制、檢驗、標識、隱患控制、職工培訓教育等安全管理記錄;
9.處理一般工傷事故,并協助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處理事故時遵循"四不放過"原則,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