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公寓樓管理員(樓長)崗位職責
1、本著全心全意為學生熱情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愛崗敬業,以"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為宗旨,結合公寓"六進"工作,在后勤集團總公司及學生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的領導下,以高度的責任心,全面掌握本樓學生的住宿情況,負責本樓的管理、服務、安全工作,處理本樓的日常事務,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按照目標管理的要求,除做好自身工作外,對安全值班員,清潔員的工作進行認證考勤、考核、檢查、督促、評估,對不按時上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無故曠工,不守紀律,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進行批評教育并上報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對屢次違反勞動紀律的,向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主任報告,及時做出相應的處理。
3、每天要對公共區域衛生檢查2次以上,與值班員、清潔員共同檢查宿舍管理制度實施情況,監督樓內衛生及保潔工作,巡查安全情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對違反校規或不遵守宿舍管理者,進行批評教育,對造成公共財產損失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罰款,及時向學生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匯報,同時通知有關二級學院或輔導員。
4、對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并及時向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及二級分院匯報,并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5、經常檢查學生宿舍家具、水、電、暖等設施完好情況,及時關閉水龍頭、電燈,節約用水、用電,發現失靈、損壞的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小的維修做到及時,大的維修要及時向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辦公室反映,并協助及時解決處理。
6、每天察看值班紀錄、維修記錄、大件物品登記記錄及會客登記本,對值班員、清潔員反映的情況,要及時處理或向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辦公室匯報。發現有私調宿舍的學生,要責令其搬回原宿舍。對外來人員要認真核對證件,做好登記,問清原由。
7、每天有重點的檢查學生宿舍衛生情況,教育并督促學生搞好宿舍衛生,發現違章使用電器,床上掛簾等情況,要堅決予以沒收,并對使用者進行批評教育。
8、管理好值班室的各種公共物品,并負責檢查值班室的衛生、安全,禁止閑雜人員在值班室閑聊、值班員干私活,看電視、看書、報等現象。
9、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虛心聽取學生意見或建議,研究改進管理工作,并提出好的改革建議,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10、每月對本區各樓范圍內值班員、清潔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勤、評估,并上報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辦公室,各樓值班記錄本每月交舊領新。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2:學生公寓樓長職責獎懲細則
學生公寓《樓長崗位職責》獎懲細則
一、 執行《職責》(簡稱)不力的樓長,中心將及時對其進行告誡和教育;對不能勝任者,予以解聘。
二、對于因執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上的嚴重失誤或給中心、學校造成較大影響、嚴重侵犯學生切身利益者,給予相應處罰:
1. 因對本樓員工管理不善,本樓員工工作未達工作規范要求者,樓長應負連帶責任并處以相同數額罰款;發生員工與學生打架、爭斗,員工中有違章用電、偷摸行為及其它惡劣行為者,除對當事者予以相應處罰外,對該樓樓長予以每人次罰款20元,損失、影響尤為嚴重者,每人次罰款50元。
2. 因對本樓值班員工作要求、管理不嚴,造成外來人員進入樓內實施偷盜、騷擾、推銷等,除對當事人予以相應處罰外,樓長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每人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3. 因未能嚴格執行《職責》要求,消防意識不強,造成本樓內因學生使用違章電器、動用明火、用電設施檢查不到位等引起的火災,扣除當年全部津貼;造成較大損失者,除罰款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負責樓長給予相應處分。
三、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學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調整及畢業生離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類學生臥具、家具、電視遙控器、門鎖、鑰匙的收藏與發放工作不能順利進行或完成,以及發生物品丟失等情況,每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者,罰款100元。
四、 因管理不及時,服務不到位,造成住宿生對其工作不滿意的屬實投訴,除立即整改外,將按照工作人員年終考評辦法扣分。
五、 不服從領導、搞小團體、小幫派、因個人恩怨影響中心工作,給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使中心形象嚴重受損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尤為嚴重者,予以解聘。
六、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經考察不適合擔任樓長者,中心將勸其離職或直接辭退。
七、對執行《職責》得力,積極主動、有效開展工作、成績突出者,中心將給予適當獎勵。
篇3:學生公寓學生樓長職責
> 學生公寓學生樓長崗位職責一、熟悉學校及本中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依據《學生公寓管理條例》和各項管理制度,配合樓長對所管轄公寓樓進行全面管理。
二、協助樓長負責本樓值班員、保潔員的工作分配、考評和管理,監督、指導其完成各項服務工作。
三、每天對本樓進行例行檢查,對學校有關部門和學生的屬實投訴、工作人員不合格服務的現象應及時上報樓長,妥善處理。
四、全面掌握本樓的各種物業情況和其它信息資料,并對各類公共設施、設備、家具等進行嚴格登記。對分配水電指標嚴格控制、嚴格管理。
五、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秩序檢查,對學生宿舍違章用電、私自留宿等違紀行為及時查處,認真記錄,并報中心辦公室。
六、協助樓長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各類隱患,并將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于月底前報中心辦公室。
七、協助中心辦公室做好每學期(年)在校學生的宿舍調整及畢業生離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類學生臥具、家具、門鎖、鑰匙等物品的收繳、驗收與發放工作。
八、搞好本樓宿舍文化建設,努力增加學生服務項目。
九、服從領導、團結同志,以工作大局為重,不搞小團體、小幫派。
十、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出現違紀或考試成績不及格時,經公寓中心研究后予以辭退。
十一、做好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