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財務公開制度
根據學校校務公開實施方案要求,現將財務公開事宜特做如下規定:
1、學校財務公開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
2、通過設立公布專欄、意見箱、召開教職工大會、學校網站等多種形式,將財務收支和資產狀況及時、準確、完整地向群眾公布。
3、學校財務管理要逐步走向電算化管理的軌道,更好地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4、財務公開內容有兩個方面:①財務計劃: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基本建設計劃;校辦產業投資計劃;收益分配計劃;其他財務收支計劃。②經費收支:上撥經費;學雜費、班費等;專項資金;勤工儉學及其他經費、學校資產和債權債務。
5、財務計劃年初公布;財務收支情況每學期放假前10日內公布;各項財務收支、各種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預決算年度終了后20日內公布。
6、財務部門要積極主動地配合主管部門和群眾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增強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篇2:物業公司財務公開制度
物業公司財務公開制度
為維護業主權益,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的監督、檢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公開范圍包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收支帳目、住宅維修基金收支帳目。
一、住宅區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由管委會主任和住宅區管理處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每三個月至少張榜公布一次;年度帳目公布應由管委會主任和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公布。公布地點在小區宣傳欄內。
住宅區的業主,承租人和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對管理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公布的帳目可以提出質詢,或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收到質詢后七日內予以答復。
二、住宅區公共設施專用基金的收支帳目,由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每三個月至少張榜公布一次。
三、住宅維修基金由住宅區管理處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住宅維修基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應每三個月至少向業主張榜公布一次,交接受有關部門和業主的監督、質詢。
篇3:物業小區財務公開制度
物業小區財務公開制度
一、年度預算編報的規定:
1、每年度的財務預算編報,必須遵循"量出而入,以支定收;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則。
2、年度預算中的費用支出特定項目的變動程度,如員工薪金增減變動幅度,須先征業主委員會同意,方可列入預算。
3、年度預算報表中每一項目應附有詳細的注釋及說明。
4、年度預算須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二、收費標準公開化:
1、管理處所有的收費標準均應公開。同時,在執行過程中嚴格按公開的收費標準統一尺度收費。
2、管理處收費標準須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并報當地物價局備案。收費標準的明細項目表張貼在小區宣傳欄內。
3、管理處對客戶有償服務收費標準,在執行前,應先咨詢業主委員會或行文通知客戶,且收費標準結構只能為材料費與適當耗工費(即合理的工料費)。
三、費用支出公開化:
1、年度的各項費用支出必須控制在年度預算內。
2、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及重大的樓宇工程對外承包,應通過招標方式公平競爭,擇優選擇承包商,最后報業主委員會審批。
3、各項費用支出務必堅持??顚S?,不可挪作他用。
四、經營狀況與財務報表公開化:
1、定期公開財務報表(主要是管理費收支表),在小區宣傳欄內公布,以便客戶監督。
2、每年度至少一次向全體業主匯報公司的經營效果及財務狀況。特殊情況根據業主委員會提議而定(例如,公司財務收支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