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醫院物價員職責
一、在院物價主管負責人及科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物價收費管理,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物價工作的各項政策、法規制度。
二、具體負責管理、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物價收費執行情況,認真接待關于物價收費方面的來信、采訪,及時向科室負責人請示匯報。
三、及時做好新收費標準及調整收費標準工作,經領導審閱后,并通知有關科室執行。
四、負責保管本單位各種物價文件資料和收費許可證(副本),定期向領導匯報有關物價收費執行情況。
篇2:醫院物價監管人員崗位工作職責(2)
醫院物價監管人員崗位職責(二)
一、熟悉掌握有關物價法規、政策,嚴格執法,實事求是,依法辦事;
二、做好院內物價政策的宣傳、指導和答疑解釋工作;
三、堅持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工作原則,對院內醫療收費行為、藥品材料購銷價格進行監督控制,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定期檢查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物價政策執行情況,定期向科室領導報告。涉及臨床收費的有關問題,及時妥善地向領導報告、反映,做到上傳下達,滿足臨床一線的工作需要;
五、認真公示制度完善情況,建立完善的價格公示制、查詢制、費用清單制;
六、認真落實投訴制度,設置舉報電話,遇有舉報及時核實,為患者、親屬及單位解答,并接受監督;
七、建立來信來訪查詢登記制度,及時為患者提供查詢服務;
八、完成本科室領導及上級監督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醫院物價處職責
醫院物價處職責
1、在主管院長,物價處處長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醫院物價政策的貫徹落實,醫療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新儀器、新項目的成本測算和收費標準的上報審批,物價文件和通知的下發傳達,以及物價檔案管理等工作。
2、學習有關物價政策和物價文件,領會精神,提高認識,堅決貫徹執行物價部門和上級衛生主管部門下發的醫療收費標準和物價政策規定。
3、每月定期對醫院各科室的收費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錯收、漏收和濫收,并將檢查結果定期向主管院長進行匯報,對發現的差錯和違紀問題應及時糾正、嚴肅處理,進行復查。
4、對醫療服務的新儀器、新設備、新項目要進行成本測算,擬定收費標準,并根據審批程序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報批。
5、具體指導醫院各科室兼職物價人員的學習和工作,定期組織物價人員對本科室物價問題和醫療收費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6、配合物價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對醫院物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7、負責對違反物價政策的違紀事件,根據不同情節進行批評或罰款處理,對嚴格執行物價政策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8、對上級下發的物價文件和物價調整通知要及時整理,及時下發到有關科室和部門。在下文件通知時,要嚴格執行交接手續,簽名蓋章,以備查對。
9、對物價檔案工作的管理,科學分類、定期整理、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對保管期滿的物價檔案,嚴格按照制度和一定手續進行監銷。
10、及時將醫院物價工作的情況向主管院長和上級衛生主管部門進行反應,提供信息,加強監督管理。
11、對物價工作經驗的總結,對物價資料進行分析,在物價理論上進行科學研究,為物價管理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