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門診病人退費規定
1、門診病人因故退費,須持有門診收據、檢查或治療申請單或門診處方箋,經醫師或藥師、門診部、收費處負責人、財務處長、領款人在退款發票上簽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當日退費由原收費窗口辦理,其余時間的退費在財務處長指定的收費窗口辦理。
2、收費員對手續完備、姓名、項目、金額相符的退費,交微機操作員通過微機辦理退費(沖賬)。對不符合退款手續者,收費員要向其說明白。
3、收費員、操作員在劃價收費時,必須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項目、金額,以免打印出收據后,病人款數不足而作廢。對未收到款的收據打作廢,并將其檢查或治療申請單或門診處方箋留作附件證明,由操作員、收費員、收費處負責人簽字,注明原因,以示負責。
4、收費員要將當天的退款單據及作廢收據核對后單獨裝訂,隨收費明細賬上報,做到日清日結。
5、收費處匯總會計、財務處稽核會計要逐日、逐筆復核,對違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據、不符合退款手續、舞弊行為的視為貪污,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篇2:幼兒園收費、退費制度(7)
幼兒園收費、退費制度(七)
一、收費制度
1.收費項目:我園入園幼兒按月收取托保費及伙食費。每年秋季收取取暖費。
2.收費標準:托伙費按月收取,3-6周歲幼兒按正常標準收費,3周歲(不含)以下者每月加收30元,2.5周歲(不含)以下者每月加收50元。
3.收費時間:每月1日-5日為交托伙費時間。為不影響幼兒園正常工作,請各位家長務必按時交費。
4.根據幼兒園作息時間安排,我園早7:30-8:00為接待時段,下午5:00-5:30為幼兒離園時段。凡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送的幼兒,每天加收1-2元加班費。
5.幼兒因特殊原因長期不能來園者,家長應及時到園長辦公室辦理退園手續,否則還需按月交費。
二、退費制度
1.幼兒入園第一個月退園者一律不退費。
2.幼兒因病、因事不能來園者,應及時向班主任或園長請假。請假3天以下不退費,連續3天(不含節假日)以上應退伙食費,未履行請假手續者概不退費。
3.星期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不退費。
篇3:醫院門診病人退費規定
醫院門診病人退費規定
1、門診病人因故退費,須持有門診收據、檢查或治療申請單或門診處方箋,經醫師或藥師、門診部、收費處負責人、財務處長、領款人在退款發票上簽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當日退費由原收費窗口辦理,其余時間的退費在財務處長指定的收費窗口辦理。
2、收費員對手續完備、姓名、項目、金額相符的退費,交微機操作員通過微機辦理退費(沖賬)。對不符合退款手續者,收費員要向其說明白。
3、收費員、操作員在劃價收費時,必須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項目、金額,以免打印出收據后,病人款數不足而作廢。對未收到款的收據打作廢,并將其檢查或治療申請單或門診處方箋留作附件證明,由操作員、收費員、收費處負責人簽字,注明原因,以示負責。
4、收費員要將當天的退款單據及作廢收據核對后單獨裝訂,隨收費明細賬上報,做到日清日結。
5、收費處匯總會計、財務處稽核會計要逐日、逐筆復核,對違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據、不符合退款手續、舞弊行為的視為貪污,應及時向領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