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安全制度(五)
一、財務室重地,非財務人員,未經許可,一律不得入室,不得在財務室大聲喧鬧,或與財務人員閑談。
二、財務室防盜措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三、保險箱必須專人保管,鑰匙必須隨人帶離,不得將保險箱備用鑰匙放在財務室內,保險箱密碼必須隨專管人調整,以防他人盜竊。
四、支票,支票印簽章須分人分開保管,支票領用必須辦理支票領用手續,并及時歸還核銷。
五、工作時間財務人員有事需離開辦公室,必須隨手關門,妥善保管好相關現金、發票、印章等,避免遺失。
六、庫存現金不得超出備用金限額存放。
七、存、取現金超出一萬元以上,必須2人同行。
篇2:財務工作人員安全防范責任書
學校財務工作人員安全防范責任書
財務室的工作人員就是財務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人,對安全防范工作負有全面責任。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財務工作職責,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定,確保審批手續完善。
二.嚴格執行現金、票證、有價證券的管理規定,嚴禁存放大中現金,有價證券。
三.保管好財務單據和帳冊,記好現金日記帳、總帳及明細帳,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
四.提取、送存大量現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與保衛科聯系,妥善處理。
五.經常對本部門的防范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及時修復。
六.加強防火工作。及時清理煙蒂、切斷電源。
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責任事故的,視情節輕重,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并追究其行政責任及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部 門 :
責 任 人:
立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7月
篇3:學校財務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財務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
1.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責任心,確保學校財務安全。
2.加強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瞻字迸c財務用章分開存放,嚴格按照財務規定存放現金。
3.到銀行取送款時,大宗款項必須三人以上專車接送,少量款項須兩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員必須做到人不離款、款不離身,確?,F金和人身安全。
4.確保學校財務賬目、票據保存規范,避免因存放不當受潮損壞。
5.做好財務室防火、防盜工作,做到人離門鎖。
6.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