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醫院醫用氧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醫用氧的管理,確保醫用氧氣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氣瓶安全監察規程》、《醫用氧氣》國家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為確保臨床急救用氧氣的供應及時、安全,預防氧氣瓶的流失,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醫用氧氣的使用管理規定: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醫用氧氣為急救用藥品,由藥劑科負責管理。
1.2醫用氧氣瓶屬設備,為我院的固定資產。藥劑科對我院醫用氧氣瓶的安全負責。
1.3購進醫用氧氣必須做到票、帳、物相符,必須嚴格執行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記錄,驗明合格證明和其它標識,凡不符合規定的,不得購進和使用。
1.4醫用氧氣的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相關規定,充裝壓力為12.5kpa/m2。在臨床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藥劑科妥善處理解決。
1.5氧站的專職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供氧系統說明書進行操作。保證24小時不間斷的供氧,當匯流排一路用完時,應及時將該路用完的氣瓶取下,更換新的氣瓶。每天要定期觀察匯流排氧氣的壓力并認真做好記錄,做好氧氣用量統計工作,每次更換氣瓶時應將更換時間和數量做詳細記錄,并定期統計匯總。
1.6無中心供氧科室,根據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氧瓶基數,使用完畢及時用空氧瓶向藥劑科換取醫用氧氣瓶。
1.7各相關科室對本科室的醫用氧的安全負責。藥劑科將對相關科室的鋼氧氣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盤,發現遺失,由其科室負責賠償。
2.醫用氧氣的安全管理規定:
2.1氧氣為強烈的助燃性氣體。嚴禁和油脂、煙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觸。
2.2氧氣的貯藏或存放,必須遠離火源,氧站嚴禁煙火,站房外應設禁火標識。并有安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
2.3氧氣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生爆炸。
2.4氧站內備用氣瓶和空氣瓶要分開放置,站內絕對禁止使用電爐和電熱器等危險物品。
文章篇2:附屬醫院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附屬醫院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氣由采供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指定專人分管,做好收發、登記、儲運等工作;
二、氧氣庫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庫內禁止吸煙及火種帶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禁止接觸各種油類,及時做地高溫降溫、通風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電或其它破壞,必須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運安全,要輕卸、輕放、防震、防倒、防撞擊、嚴禁拋、滑氧氣瓶。禁止氧氣瓶靠近火源。如發現漏氧、無帽、無安全圈應及時送采供中心有關人員檢修,不得自行處理;
四、使用科室應有專人管理,按實際用量憑卡換氣,不得隨意借出院外,每天進行清點、核對,使用科室主任、護士長應經常對本科人員進行安全使用氧氣的教育;
五、對違反安全用氣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如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篇3:X醫院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某醫院醫用氧氣的安全管理制度
1、設置專門人員負責醫用氧氣供應、使用及送氧設備的維修、氧氣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種儀器設置維修檔案和使用登記,各種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維護、保養、檢驗工作,設備維修由專業維修人員負責。
3、嚴禁和油脂、煙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觸。在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生爆炸。
4、認真做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重點及要害部門的安全,加強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砂桶等。杜絕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災害事故的發生。
5、認真做好醫用氧房的管理,必須遠離火源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