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藥品采購制度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采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核及分管院長批準后,由采購員執行,采購計劃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藥品采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購工作。
3、藥品采購員根據采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采購。
4、藥品采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采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采購藥品。采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后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采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采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序:由藥品采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GSP或GMP證書復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書應注明授權范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審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范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后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采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采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注冊證》復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采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序采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采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準后可另辟渠道臨時采購,并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系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采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信息,熟悉了解臨床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床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采購員應注意改進采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采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匯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采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采購活動的監督。
篇2:藥品采購員安全責任制
藥品采購員安全責任制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二、負責藥房藥品的請領、發放、劃價和保管工作。
三、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四、保證藥品的供應,發現短缺及時到藥庫領取。
五、經常向臨床科室介紹新藥知識,近期失效藥品及時向臨床科室聯系使用。
六、毒、麻、限劇藥品按規定保管,發現問題及時向院長報告。
七、藥品按類擺放,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八、認真做好每日藥品和處方的統計,每月按時盤點。發現盈虧及時查找原因。
篇3:中醫院戒毒藥品采購制度
中醫院戒毒藥品采購制度
一.根據《戒毒藥品管理辦法》和《浙江省戒毒醫療機構管理標準》進行戒毒藥品的采購。
二.醫院指定**同志專門辦理購買美沙酮口服液事項,已由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管處核定。
三.購買美沙酮口服液必須由分管院長同意,經院長簽署《調撥情況登記表》方可購買。
四.購買美沙酮口服液憑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鹽酸美沙酮口服液調撥印鑒卡》和填好的《調撥情況登記表》到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管處辦理核定手續;憑鹽酸美沙酮口服液調撥印鑒卡和核定手續到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管處規定地點辦理購買手續;經簽字同意后到財務交付費用;到專門藥庫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