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 (20**年3月30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落實***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決策,實施科教興青戰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簡稱科普)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科普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禁止以科普為名,進行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傳播迷信、偽科學以及不健康、不文明生活方式的活動。
第三條 科普工作應當注重實效,因地制宜,面向基層,與生產、生活相結合,采用公眾易于理解、接受和便于公民參加的方式進行??破盏膬热輵旊S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不斷更新。
第四條 科普的對象為全體公民,重點是公務員、青少年、(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農牧民和城鎮勞動人口。
在少數民族群眾中開展科普活動,應當根據其特點和需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運用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和文字。
第五條 科普是公益事業。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牧)民委員會及其他組織,都有開展科普工作的責任。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科普工作的領導,將本地區的科普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促進科普工作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科普專業隊伍和科普志愿者隊伍建設,為開展科普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破展ぷ髀撓瘯h由本級人民政府分管科學技術工作的負責人召集,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科學技術協會等社會團體參加。
科普工作聯席會議的主要
篇2:韶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2015年)
韶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20**)
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政府
(韶府令第119號)
經市政府同意,《韶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韶府規審〔20**〕13號)重新編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20**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韶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韶府令第67號)同時廢止。
市長 艾學峰
20**年1月3日
韶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了獎勵在推動我市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鼓勵自主創新,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速我市科學技術進步和促進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第三條 市科技進步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非法的干涉。
第四條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五條 市設立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和若干學科(專業)評審組,負責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工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由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等組成,其人選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聘任。
第六條 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必須是在我市轄區范圍內研究開發、應用推廣,并原則上屬我市為第一完成單位或完成人與國內外合作研究開發的科技成果。
第七條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4個等級。
第八條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科學研究、技術創新與開發、產學研結合、推廣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以及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和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學技術成果或者做出顯著貢獻的公民和組織。市科技進步獎授予范圍:
(一)在實施技術開發項目中,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創造出顯著經濟效益的;
(二)在實施產學研結合,開展技術開發、應用推廣等工作中,完成重大科技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產業化,創造出顯著經濟效益的;
(三)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從事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經過實踐檢驗, 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的;
(四)運用科學知識和方法研制出新產品、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及其系統重大技術,前人尚未發明或者尚未公開,或者創造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科技成果,經實踐應用,創造出顯著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
(五)在實施重大工程項目中,保障工程達到省內領先水平的。此獎項僅授予組織。
第九條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評審一次。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從每年獲獎項目中挑選優秀項目推薦參加省級科學技術獎的評選。
第十條 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須經過科技成果評價和科技成果登記,由申報單位填寫統一格式的申報書,并提供有關材料。
第十一條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對各學科(專業)評審組初評結果進行綜合評審,作出獲獎項目、等級及人選決議,并經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接受社會監督,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
第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頒發韶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證書、獎金。獎勵經費從市財政年度科技專項資金中安排。
第十四條 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單位或者個人,屬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或者弄虛作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立即取消其申報評獎資格;已經授獎的,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有上述情況的,3年內不得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并由有關部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要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 參與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活動的有關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若在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 市人民政府所屬部門不再設立同類科學技術獎。
第十七條 社會力量設立面向社會的科學技術獎,按《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韶關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韶府令67號)同時廢止。
篇3:山西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1985)
晉政發〔1985〕58號
頒布日期:19850710
實施日期:19850710
全文
第一條 為獎勵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充分發揮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更好地促進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獎勵范圍只限于自然科學技術領域。包括:應用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科學技術成果,推廣、轉讓、應用已有的科學技術成果,科學技術管理、標準、計量、科學技術情報以及理論成果等。
第三條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
(一)應用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科學技術成果(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生物新品種、資源新發現、新藥品和新醫療方法等),屬于:
(1)在國內、省內本行業先進的;
(2)經過實踐證明具有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二)在推廣、轉讓、應用已有的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工作中,做出創造性貢獻,并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三)在科學技術管理和標準、計量、科學技術情報等工作中,做出創造性貢獻,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四)在基礎理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中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做出創造性貢獻,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第四條 獲得第三條(-)、(二)、(三)款的應用成果項目,按其科學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對科學技術進步的作用大小分為三等:
獎勵等級 榮譽證書 獎金
一 榮譽證書 三千元
二 榮譽證書 二千元
三 榮譽證書 一千元
第五條 獲得第三條(四)款的理論成果項目,按其學術水平、實用價值大小分為二等:
獎勵等級 榮譽證書 獎金
一 榮譽證書 六百元
二 榮譽證書 四百元
第六條 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特殊貢獻,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特別顯著的科學技術進步項目,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授予特別獎,給以重獎。
; 第七條 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報批程序:
(一)一個單位完成的科學技術進步項目,按照隸屬關系逐級上報。由完成單位或個人報地、市科委或省直主管廳、局初審。
(二)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科學技術進步項目,由有關單位共同提出申請,主持單位報地、市科委或省直主管廳、局初審。
(三)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民用或軍民兼用的科學技術進步項目,由完成單位或個人報省國防科工辦初審。
(四)中央各部門駐山西的單位完成的直接為山西省服務的科學技術進步項目,由完成單位負責初審。
初審單位對一、二等獎項目提出建議,報省科委(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審批,三等獎項目由各初審單位評定,報省科委備案。
第八條 設立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請省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的項目進行審定,并向省人民政府推薦特別獎項目。
第九條 凡申報山西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單位或個人均需交納評審費。單位申報交納三十元(其中十元交地、市科委或省直廳、局,二十元交省科委),個人申報交納十元(其中五元交地、市科委或省直廳、局,五元交省科委)。
第十條 獎金
(一)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特別獎和一、二等獎由省財政專項經費中支付。
(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三等獎,各地、市批準的由批準地區地方財政中支付,省直廳、局批準的由事業費中支付或從項目本身取得的經濟效益中提取。
(三)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金,按照貢獻大小發給做出創造性貢獻的集體或個人,不得搞平均主義,對做出主要貢獻或突出貢獻者,應予重獎。
第十一條 獲獎項目的獎金不得重復發放。已獲獎金的項目又被上一級評審委員會評為高一級的獎勵項目,則上一級只發給獎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二條 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獲得者的事跡,應記入本人檔案。
第十三條 推薦和評定獲獎項目,必須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應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如發現獲獎項目有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情況,經查明屬實,應撤銷其獎勵,并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經批準的省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在授獎前應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兩個月內如有異議,由初審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省科學技術委員會裁決,期滿無異議的即行授獎。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渡轿魇】茖W技術研究成果鑒定、推廣、獎勵試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