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TJ職業中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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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J職業中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促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校名為“省縣TJ職業中學”。

  第三條學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職業中學,學制初中三年,職業高中(中專)三年。

  第四條學校以“立德博學,揚長求精”為校訓;以“團結、務實、開拓、高效”為班子作風;以“為人師表,誨人不倦”為教風;以“勤奮刻苦,學而不厭”為學風。

  第五條培養目標:培養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健康心理品質,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和一定創新能力的初中畢業生,為高一級學校輸送更多更好的合格學生。培養具有良好道德素質,扎實專業技能,能熟練運用普通話,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懂得社交禮儀規范,有健康的心理氣質,有一定的管理知識和能力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復合型的中初級技術人才。

  第六條辦學規模:初中三個年級共9個班,學生人數500人;職業高中三個年級,三個專業,共計300人;聯合、合作辦學10個班500人,全校學生數1300人左右。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七條學校由縣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學校校長依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干部。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 校長有如下權利: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問題有最后決定權。

  (二)人事權。副校長,及其中層干部的任免,由校長提名,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免。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使用,包括不聘、緩聘、解聘、低職高聘和高職低聘等。

  (三)財經權。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財產管理制度,學校的財務活動和學校校產在校長領導下由財務部門依法管理

  (四)招生權。初中階段按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政策招生。職高階段招生在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計劃內,實行統一招生。

  第九條校長要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加強德育工作。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發揮領導班子的領導整體功能,為共同建設好學校而奮斗。

  (三)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提倡繼續教育,引進人才,提高層次。

  (四)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五)校園校舍、教學設備設施等不斷得到改善。

  (六)教師住房、福利不斷得到改善,為教師子女就業提供幫助。

  (七)任職期間,應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八)清正廉潔,處處帶頭為人師表,離任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審計。

  第十條學校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證監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在學校教職工中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的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協調、檢查、督促各部門思想政治工作計劃的落實。

  (二)對學校發展規劃,學期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研究,參與決策。

  (三)加強對學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監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中主要職權包括: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提出的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辦法、獎罰規定以及其他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規章制度,由學校頒布施行。

  (三)討論教職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費管理使用原則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事項。

  (四)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立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干部的制度,可以進行表揚、批評,必要時可以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嘉獎、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主管部門的部署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員的人選。

  第十二條學校建立校內教職工、學生申訴制度,設立調解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第十三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

  第十四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監察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輿論監督,定期聽取他們的意見,自覺規范管理行為。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

  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行情況,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

  教職工由校長聘任,聘期一般為一學年。對于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學??梢圆黄富虬才牌渌ぷ?。未聘人員請示教育行政部門調出或在校內安排其他工作。未聘人員在校內安排其他工作的,其待遇原則上應低于同等條件的已聘人員。如不接受工作的,由學校按有關法規政策報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予以辭退。

  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一般按實際評的職務聘任,但可以對少數人實行低職高聘或高聘職低聘,低職高聘者可在校內享有相應待遇。

  第十六條學校實行校內結構工資制。

  教職工校內結構工資由國拔工資、課時津貼、崗位津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五部分組成。國拔工資除低職高聘人員外,一般應聘人員,只要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國拔工資均不變動。其他工資實行浮動制度。

  學校自籌資金的福利發放限于在編在崗干部、教職工。

  醫療報銷遵照縣上有關辦法辦理。

  第三章 學校機構設置

  第十七條學校設教務處、思政辦、總務處和辦公室,教務處設主任一人,思政辦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辦公室設主任一人,總務處設主任一人。

  第十八條教務主任是校長領導教學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學校教學工作的行政負責人員。

  第十九條思政辦主任是校長領導德育工作的主要助手,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德育工作的行政負責人員。

  第二十條總務處主任是校長領導總務工作的主要助手。是校長領導下具體管理總務工作的行政負責人員。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主任是校長行政的參謀,具體負責行政協調和學校內務管理。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全面發展,學有特長,使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都得到發展,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的水準。

  第二十三條注重基礎,鼓勵冒尖,合理負擔,講究學法,不斷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

  第二十四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學校德育工作。把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紀律、有文化的社會主義新人作為學校的根本任務。

  (一)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紀教育。

  (二)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思想教育以及傳統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進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堅持正面教育為主。

  (三)加強日常管理,加強班級建設,提高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干部職工的教育水平,增強全員育人意識,培養良好班風、校風。

  (四)建立健全班、校兩級家長委員會,支持、指導家長委員會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建立以班級為生長點,學校為龍頭,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德育工作網絡。

  第二十五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和考試辦法,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一)加強教育理論和教學業務學習,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二)加強教改教研工作。引進教改成果,推廣本校教改經驗。學校對教育教學研究方面做出成績的教師給予獎勵。

  (三)加強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的培養和訓練,著力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注意發現和培養有特長的學生.。

  第二十六條按照《縣普通中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加強常規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認真抓好備課、課堂教學、批改作業、課外輔導、考試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建立教學開放日制度。每學期確定第十二周的星期三為全校教學開放日。

  第二十八條按照國家統一編制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課程的要求管理教學。

  第二十九條學校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學校教務處組織好期中考試、期未考試,認真做好學生成績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年級組、教研組在征得教務處同意的基礎上可組織單元測試,但必須嚴格控制次數。

  第三十條大力加強職業教育。

  (一)每學年,有計劃地增大對職教辦學設施、設備的投入。

  (二)參加縣、市、省教育行政機構組織的職業教師培訓活動,教學活動及統一的考試。

  (三)組織學生參加國家技能考試(包括英語、計算機、普通話等)。

  (四)根據市場需求,逐步增加專業設置。

  (五)在職業高中(中專)教學中,設立專門的實習實作課,有指導教師,有實習實作計劃,有場地,有器材,有經費。在兩年半后的半年固定為校外實習時間。

  (六)設立專門的招生就業機構,確立專門的工作人員,對此項工作直接負責。

  (七)在職業教育中培養適應社會形勢發展及市場需求的一專多能的人才。

  第三十一條學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不準利用寒暑假、節假日整班性補課。假期對后進學生的補課和優秀學生的培養時間不得超過兩周。

  第三十二條學校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中學用書目錄》選擇教材,任何組織或個人不準干涉,更不準兜售或強行搭配出售其他書籍,不將編印的復習資料、試題等在學生中推銷。

  第三十三條任何班級不能自行停課,停課一天,需經校長批準,停課兩天或兩天以上,需經縣教育局批準。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辦全日制補習班和不招復讀生。

  第三十五條學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做好學生和學生家長工作,防止學生流失。任何人不歧視后進生,不淘汰或變相淘汰學生。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長期開設體育、衛生、心理健康教育課,體育每周兩節。衛生、心理健康課間周一節,該三種課程均上課程總表,任課教師的課程計劃、教案,由教務處檢查實施。

  第五章 總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堅持總務工作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實行服務承諾制。堅持教育性原則和講求效率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學校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學校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前提下可依法開展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

  第三十九條堅持艱苦奮斗,勤儉辦學,合理地節約使用資金。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堅持統籌計劃、保證重點、照顧一般、嚴格把關的原則,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四十條建立健全財務制度。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并接受政府經濟監督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內審的監督。

  第四十一條學校按校園建設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

  第四十二條切實加強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制度管理。

  第六章 教師和職員

  第四十三條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逐年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含離退休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職工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支持鼓勵教師參加進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訓,支持鼓勵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第四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實行的教育職員制度。學校的所有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學校依法保護職員的正當權益。

  第四十七條學校根據實際崗位需要聘請臨時工作人員,酬金由學校自籌,聘請以一個學年為限。

  第四十八條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職工,根據學?!丢剳蜅l例》,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十九條對違反《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職工,依法按章進行處理,教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七章 學生

  第五十條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縣TJ職業中學學籍。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按國家教育部頒布的規定管理學生學籍,建立學生檔案。

  第五十一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

  第五十二條學校創造條件,鼓勵和支持學生參加勤工儉學。

  第五十三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各種形式的資助,鼓勵同學之間互相幫助。

  第五十四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根據學?!丢剳蜅l例》予以表彰、獎勵。

  第五十五條對違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學生,根據學?!丢剳蜅l例》予以教育處罰,情節嚴重者由司法部門處理。

  學生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試行)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報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試行)的修訂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并報縣教育局批準。

  第五十八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六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篇2:A中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和深化素質教育,貫徹依法治國精神,保證學校穩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吳中區甪直中學是公立全日制完全中學。

  第三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總支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第四條 學校校風為“"文明 勤學 務實 進取";

  第五條 教風為 "敬業 愛生 求真 奉獻";

  第六條 學風為 "嚴 勤 鉆 恒"。

  第二章 辦學宗旨與目標

  第七條 辦學宗旨--

  有利于提高甪直中學的教育質量;

  有利于提高甪直中學的綜合實力;

  有利于提高甪直中學教職員工的生活質量。

  第八條 辦學目標--

  全面提升學校工作環境;

  全面提升教師的整體形象;

  全面提升學生的精神風貌;

  全面提升教育教學管理水平。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一節 校 長

  第九條 學校校長由吳中區教育局任命。

  第十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十一條 校長的義務

  (一)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和其他各項政策,根據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團結全體教職工完成上級下達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各項任務。

  (二)全面規劃、統一安排學校的工作,經常了解學校各項工作,定期檢查、總結,及時向上級及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

  (三)全面執行學校教學計劃,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

  (四)依靠黨組織做好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逐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六)充分發揚民主,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十二條 校長的權力

  (一)決策權。校長對學校的辦學目標、辦學特色等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作出決定。

  (二)人事權。從學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聘用干部、教職工,安排和調整干部、教職工的工作。

  (三)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職工按管理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四)財經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做好學校內部建設工作。在法紀允許范圍內籌集資金,管理和使用好學校經費。

  第十三條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具體方面的工作。

  第二節 學校職能部門

  第十四條 學校設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教技室、教科室等職能部門。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行政協調和學校內務管理工作;教務處負責學校教學工作;德育處負責學校 德育工作;下設教務辦、圖書館、實驗室、校醫室、文印室等教輔部門,全面做好教學輔助和服務工作;教技室負責教學技術維護、保養、使用培訓;教科室負責學校教育教學的科學研究工作;總務處具體負責學??倓蘸笄诠ぷ?。職能部門設主任1人,副主任1-3人。職能部門視工作需要可進行調整。

  第三節 辦公會議

  第十五條 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負責對學校發展工作和重大事情進行集體研究 決策,并執行常熟市教育委員會規定的重大事情請示報告制度。校長辦公會議堅持集體研究原則,成員為校內黨政領導班子人員及各處室負責人。 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

  第四章 民主管理和保證監督

  第十六條 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黨組織必須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保證和監督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十七條 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校務公開的基本內容為:學校辦學方向、規劃和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事項;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學校重要財務收支情況和教職工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有關本校工作的熱點問題。

  第十七條 實行民主辦學,建立民主評議、考核干部制度,通過不定期召開座談會、無記名測評等方式評議干部。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校長工作報告、學校工作計劃、學校發展規劃、學校教育改革方案、重要規章制度,有關財務預決算、重大基建項目、教職工隊伍建設以及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并根據需要作出相應決議。

  (二)認真討論教職工獎懲辦法、獎金分配方案等有關教職工利益問題并作出相應的決定。

  (三)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設性建議或意見。

  (四)參與評議、考核學校干部。

  (五)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召開1-2次全體代表大會。學校工會委員會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閉會期間,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代表會議,日常工作由選舉產生的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九條 學校召開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方面的研討會和各種專項研討會,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學校召開民主黨派基層組織負責人(或代表)雙月座談會,通報有關情況,聽取對學校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學校根據需要召開工會會員、共青團員、女教工、青年教師等各類代表的座談會,聽取對學校教育、教學、行政事務工作的

  第二十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學校依法保護教職工民主權利的行使。

  第二十一條 學校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輿論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 認真貫徹《中學德育大綱》和《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加強和進德育工作,深化素質教育,堅持把培養人的工作放在首位,加改強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教育,以高品位育人環境和強有力管理網絡為依托,努力使學校、社會、家庭教育橫向貫通,努力創造課堂教學、社會實踐、環境熏陶、勞動鍛煉、黨、團、隊工作相融合的德育工作新格局。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國家統一編制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材的要求精心 實施教學。

  第二十四條 學校堅持以德育為核心,教學為中心,實施素質教育,更新教育觀念,遵循教學規律,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堅持科研興教,全面推進教學手段現代化,改革課程教學模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教育教學面向全體學生,不放棄一個學生,使每一個學生學有所得,身心得到和諧協調發展。

  第二十六條 學校貫徹《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藝術教育,完善學生藝體團隊建設,促進學生個性健康發展。

  第二十七條 按學科設立教學研究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學研究的組織。教研組應充分發揮業務職能,同時注意發揮政治職能和一定的行政職能。教學研究組設組長1名,視情況需要可設副組長1-2名。教研組下設年級備課組,側重學科教學研究。

  第二十八條 學校按年級年級組。年級組應充分發揮管理協調功能,組織好本年級教育教學工作。 年級組設組長1名,視情況需要設副組長1名。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按《中學班主任暫行規定》由學校聘任。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并協調本班級各科的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之間的聯系。

  第三十條 學校執行吳中區制定的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要求,教師應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和認真組織課外活動,訓練和培養學生的良好學習習慣和自學能力。

  第三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運用隨機調研、教師自我評價、征求學生意見、同行評議等形式及時進行教學質量評估,確保各學科和各班級的教育質量平衡發展。

  第六章 總務管理

  第三十二條 學校堅持總務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堅持質量、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全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學校經費來源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堅持統籌計劃,量力而行,確保重點,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條 嚴格執行財經法律法規,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和監督。

  第三十五條 做好校園建設整體布局和規劃,加強校園管理,綠化、美化、優化校園環境,創建文明、整潔、安全、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三十六條 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三十七條 全面落實校產管理制度,強化校產管理,各班級設立校產管理員,及時做好校產清理核查和登記工作。認真做好校舍和設施的維護及管理。

  第七章 教師、職員和工人

  第三十八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和國家的其他法律法規,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自覺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倡導換位思考,齊心協力做好工作。

  第三十九條 學校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教師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必須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條 學校教師要以“熱愛教育,師德高尚,有創新精神和較強的科研意識,博學多才,一專多能,”為努力方向。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執行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十二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實行教師持證上崗。

  第四十三條 學校m.airporthotelslisboa.com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和支持教師從事 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學校提供必要的途徑和方便支持教師參加進修或者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四十五條 學校保護教師、職員、工人享有國家法律規定的待遇,在努力提高辦學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改善教職員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四十六條 學校實行績效工資制,實行獎懲考核。

  第四十七條 學校每年對教職工的工作進行考核,對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學校建設等方面表現積極,成績優秀的教職工予以表彰、獎勵,弘揚先進,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學校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教職工予以教育、批評和處分。教職工如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和對所受處理或處罰不服的,可按有關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四十八條 學校依法維護退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工作由學校黨支部、工會、退管小組具體負責。

  第八章 學 生

  第四十九條 學校按江20**育廳頒發的規定加強學生的學籍管理。

  第五十條 學生享有法律規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必須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一條 學生以“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學會勞動,成才報國”為努力方向。

  第五十二條 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年。

  第五十三條 學校共青團組織受學校黨組織領導,是學校進步青年的群眾組織, 少先隊是少年兒童的群眾性組織,學校團委、學生會和少先隊大隊委員會成員分別由共青團員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和少先隊員代表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年。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應在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和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學校倡導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成為學校管理的重要力量。

  第五十四條 學校依據《吳中區甪直中學獎懲條例》對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依據《吳中區甪直中學獎懲條例》予以教育、批評和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本章程的修訂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第五十六條 學校依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原規章制度與本章程有抵觸的,應予修訂。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吳中區甪直中學。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篇3:某中學家長學校章程

  Z中學家長學校章程

  家庭教育是整個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范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1、以學校黨總支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

  社區名流、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二、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 通過函授的方式和<家教信息>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三、教學管理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個關精神.

  1O、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 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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